用户常用的灶具连接橡胶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这一规定似乎已深入人心。但当涉及到金属软管时,情况又如何呢?本文将探讨以下三个常见的疑惑:
规范明确指出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但如果使用金属软管,这一限制是否适用?
在某些户内工程中,金属软管的长度远远超过2米,这是否构成违规?
如果用户的灶具与现有接管间距确实超过2米,我们该如何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同时,解决用户的实际需求?
针对这些疑问,我们将依据现有规范和资料,探讨个人的理解。同时,也欢迎大家积极参与讨论,共同学习与交流。此外,杭州万全提供的产品资料图片等信息,也将为我们的讨论提供有力支持。
2米限制的出处
在现行规范中,关于“燃具与管道的连接软管”的规定,主要参考全文强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该标准明确指出,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且不得存在接口。其他相关规范可以参考文后的“涉及规范”部分。
既然规范中仅针对“软管”作出明确规定,无论其是金属还是橡胶,我们都应遵循这一原则。个人理解,燃具与管道的连接仅涉及两端固定,而软管作为自由段,存在因磕绊而脱落的风险。因此,从安全角度考虑,软管短一些更为稳妥。至于管道本身的管材牢固性,虽然也重要,但在连接软管的长度限制上,其影响相对较小。
金属软管的问题
针对第二个问题,我们需要先了解当前户内低压金属软管的分类及其使用位置。这样,才能更准确地判断金属软管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其中,A管段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现场进行任意长度的截取,这种管段不受2米长度的限制。而B管段则是按照固定长度出售的,例如1米、5米等,在民用场合使用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米。
解决超2米需求
用户需求
问题3)若用户灶具与现有接管间距确实超过2米,如何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解决这一实际需求?
其实,在理解了第二个问题之后,第三个问题的解决方法也就呼之欲出了。
陈寿安个人理解:当用户灶具与现有接管间距超过2米时,即图1中的B管段长度需求超出规范2米间距,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更换A管段长度,将图中的底座阀位置移动至能在2米内与灶具连接的位置;或者,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如改变管道走向或增加辅助设施,以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同时,我们需注意区分A管段和B管段的固定方式差异,以确保管道的安全与稳定。此外,若采用镀锌管后加输送波纹软管进行延长,需确保镀锌管与输送波纹软管管件之间不直接连接,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涉及规范
01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在3条中明确规定了燃具与管道的连接软管必须使用燃气专用软管,且安装要牢固,软管长度不能超长,同时还要定期更换。此外,规范还解释了这一规定的背景,即燃具和管道之间的软管经常因连接处松动和胶管老化而引发燃气事故,因此建议采用防脱落接头或快速切断接头来提高安全性。
02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在8条中详细规定了室内燃气管道采用软管时的各项要求,包括软管的选择、长度限制、固定方式以及穿墙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特别强调了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的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且不得有接口,以确保使用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03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及验收规程》CJJ 12-2在6条中规定了灶具与燃气管的连接方式,包括供气支管末端的切断阀设置、软管的固定位置以及防脱落措施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灶具与燃气管连接的稳固性和安全性,防止因连接不当引发的燃气事故。
5 软管长度及连接要求
当采用橡胶软管进行连接时,其长度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过2米,并且确保无接头,不得穿越墙壁。同时,连接过程中严禁使用三通。
6 软管使用寿命
燃具连接所使用的软管,其设计使用寿命不应低于燃具的报废年限。这一年限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的规定来确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软管,应及时进行更换。
7 安装后检验
灶具与燃气连接管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在设定的工作压力下,应确保无任何泄漏现象。
04 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中明确规定了燃气管道与燃具之间软管连接的各项要求。包括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必须严密且牢固,软管不得存在任何影响使用的缺陷,其长度不得超过2米且无接口,以及软管安装过程中不得穿越墙壁等规定。此外,还对非金属软管的使用进行了限制,明确规定不得将其分成多个支管。
05 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标准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的产品分类、型号、要求、试验方法等。适用于公称尺寸DN10~DN50,公称压力PN不大于2MPa的软管及管件。
0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CJ/T 197—20本标准详细规定了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以下简称软管)的分类、规格、型号、要求、试验方法等。该标准适用于公称尺寸DN≤N32,公称压力PN≤01MPa的固定安装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和燃气表等与燃气管道的连接。
与JIS S 2145-1991相比,本标准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材料采用国内牌号,确保更适应国内环境。
增加了产品型号的详细编制,提供更多选择。
改进了检验规则,确保更严格的品质控制。
加入了软管密封圈的耐燃气性测试,确保安全性能。
提高了耐压性试验的保压时间,进一步验证软管的耐用性。
修改了软管的尺寸、公差和最小弯曲半径,优化性能。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某些不必要内容,如软管流量性能、耐溶液性和耐季节性。
本标准是对CJ/T 197-2004《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的全面修订,主要变化包括:
缩小了适用范围,更专注于固定式燃气用具的连接。
增加了工作温度的明确规定,确保软管在不同环境下的稳定性。
补充了软管应具备被覆层的要求,提升保护性能。
增强了软管在耐热性、耐应力腐蚀性、耐拉性、接头耐腐蚀性以及被覆层耐冷热变化性等方面的性能。
删除了被覆层内侧透气性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标准内容。
0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CJ/T 490-20本标准详细阐述了燃气用具连接所使用的金属包覆软管的各个方面,包括术语定义、产品结构与规格、材料要求、质量标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运输等。该标准适用于公称尺寸不超过工作压力限制在10kPa以内、在-10℃至70℃环境下使用的城镇燃气室内管道支管,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出口与用户燃气燃烧器具之间的连接。此外,所连接的燃气质量必须符合GB/T 13611的标准。